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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15日、16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双港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驾驶报废车辆违法行为,两名驾驶人均依法受到处罚。
3月15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双港大队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驾驶员孙某某驾驶的牌照号为“津QK××××”的小型客车为报废车辆,应处以强制措施,且孙某某属于无证驾驶,应依法查处。警方对驾驶员孙某某罚款2800元,并对其实施行政拘留。3月16日,该大队民警经查发现,驾驶员顾某某驾驶的牌照号为“津G×××××”的小型客车为报废车辆,遂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8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警方提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技术指标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驾驶员驾驶这类车辆上路,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报废车辆行驶时容易发生故障,特别是容易出现偏向、爆胎、制动失灵、零件老化负荷大导致断裂等情况,如高速行驶,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此外,报废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标已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而且排放污染严重、噪声扰民,不利于环保。(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