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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区联动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安排,今天(5月24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连正华带领检查组赴安亭镇、外冈镇、嘉定工业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在安亭镇安亭名邸及塔庙村,检查组分别围绕《条例》第24条至第27条、第38条、第41条内容,实地检查了住宅小区和农村居民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以及垃圾收集设施配置、生活垃圾管理社会共治等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安亭名邸垃圾分类设施完善,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强、回收活动参与率高。塔庙村共建了3座标准型垃圾分类箱房、3个两网融合服务点,所有村民小组均已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在位于外冈镇的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检查组围绕《条例》第17条、第24条至第27条内容,检查了企业落实清洁生产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情况。公司内,各区域各类垃圾规范收集,分类容器齐全,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明显。据了解,公司定期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环保意识。
在嘉定工业区可回收物中转站,检查组围绕《条例》第31条,检查了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并就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与中转站相关负责人进行研究探讨。
检查组指出,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镇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巩固好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要积极关注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严格贯彻落实市级关于可回收物服务点站运行服务、环保等管理标准,进一步增强可回收服务的规范性和便捷度,带动提升居民对源头回收服务的积极性;要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的精细化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共同推动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撰稿:李蓝玉
编辑:卓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