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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贾增远)如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合贯通至立案、审理阶段,走出涉未成年人案件诉源治理新路径?行、民能否更好融合,“一揽子”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被告人系孤儿,怎样开展后续帮教才能引导未成年人重回生活正轨?5月30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北京法院推进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情况及典型案例。
据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涉未成年人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家庭监护缺失、教养方式不当、校园欺凌和网络沉迷等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北京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实践“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理念,横向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融合发展,纵向探索打通立案、审理、执行各工作环节,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构建起“纵横交贯”“内外融通”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格局。
记者从通报会上了解到,北京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在“五个融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现代化。在推动审判力量融合方面,2021年以来,北京高院为全市17家基层法院统一授予少年法庭牌子,并指导全市法院组建起一支业务类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领域逐步探索延伸至立案、执行“两端”的未成年人审判队伍,共有干警18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38人,19人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42人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等国家、省部级荣誉82项。在推动审判职能融合方面,北京高院将全市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纳入少年法庭审理,实现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累计审结一、二审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45件、民事案件6928件、行政案件57件。在推动审判机制融合方面,北京法院将未成年人刑事特色机制的成熟经验引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审判。如在家事案件审理中,一中、海淀、石景山、门头沟等法院创设社会调查、观护工作机制,委托刑事社会调查中的社工组织对涉诉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个人意愿和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进行调查,参与案件调解。目前全市少年法庭已累计在260余件疑难复杂、矛盾激化的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调撤率为78.1%;市高院制定出台《关于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工作的指引(试行)》进行全面规范,相关经验被《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吸收采纳。同时,充分共享涉诉未成年人心理、物质帮扶体系,2022年至今,累计对 30余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心理疏导90余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并帮助多名涉诉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在推动“立审执”联动融合方面,全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有西城、朝阳、顺义、平谷、延庆等7家法院建立起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去年以来,累计在立案前端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1112件,执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563件。
此外,还积极推动司法延伸与社会治理融合。依托诉前平台,北京法院“抓前端、治未病”,创设“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家事纠纷调解长效机制、“法融青春”法官工作室等,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诉后阶段,“抓末端、治已病”,针对教育机构管理漏洞、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等问题发送司法建议36篇,督促有关单位规范行业管理;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共有477名法官、法官助理受聘担任49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此次通报会发布了五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张某、李某与某学校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孟某某户籍登记纠纷行政案、李某故意伤害案、刘某诉某网络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张某某与蒋某离婚纠纷案。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表示,这些案例充分展示出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精诚团结、守正创新、主动作为,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参与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例如,在孟某某户籍登记纠纷行政案中,法官敏锐地发现,该案与正在审理的孟某私自扣留孟某某其低保金民事纠纷案高度关联。法官一方面迅速展开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促成孟某将扣留的低保金一次性给付孟某某,孟某某撤回起诉;另一方面,在行政案件审结后,积极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沟通协调,将孟某某及其母亲张某的户口转移至公共户落户,从源头解决孟某某低保金领取问题,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的生活、就学需要。
在李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李某(案发时未成年)因琐事将被害人赵某某扎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予以刑事处罚。针对李某系孤儿,缺乏有效的教育、关爱和监管等实际情况,法院主动对接辖区帮教基地、团区委、街道等,为李某量身打造个性化帮教方案,委托司法社工为李某开展常态化判后帮教,帮助李某在爱心企业就业,为李某每月设定社会服务任务,交由团区委和街道监督考核......最终在法院主导下,经过多方力量历时3年的持续帮教,李某回归正常生活。(来源:北京高院)(责任编辑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