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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日,博敏电子(603936.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刘燕平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刘燕平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减持期间如下: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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