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金顶图片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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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然而少年时代的一些趣事尚且留在了我的记忆中,并没有如烟云一般消散。
话说我们几个蜀光中学老师的孩子,常常聚在一块儿玩耍,还组织了一个以陈三公子为首的“伍家坝儿童神鹰团”,刻了椭圆形图章。用现在的网络语言来说就是少年“朋友圈”。
陈三公子叫陈德言,其父陈著常是教务主任,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后来担任了蜀光中学校长。德言可能比我大一岁,他上面有两个哥哥都上中学了,同我们小学生玩不到一块儿;下面有一个弟弟陈德立,又叫“小伍子”,比我大约小两三岁。此外还有继任教务主任徐乃山的儿子徐飞、徐朋,训导主任李观方的儿子李嘉陵,以及一个姓侯的,具体名字我忘记了,年龄与我相仿,听他吹嘘他父亲是“从峨眉山下来的侠客”,但我从未见过此公,不知是真是假。他们家住在学校最南端的一座废弃了的砖窑旁边,“侠客”很可能是借蜀光修建新校舍需要大量砖瓦而发了一大笔财,用现在的话来说应该是一个土豪。“侠客之子”原先并不在我们这个“朋友圈”里,只是有一次听他哼哼了几句“新创”的“民歌”,惹得我们哈哈大笑,才偶尔叫他一起来凑凑热闹。
是“神鹰”就得往高处飞,有一次远征是爬上几里路外的大安寨,寨子建在一座高高的山上,颇像一个土围子,有城墙有房屋。爬上去并不容易,一个个累得气喘吁吁的,但心里都很高兴,仿佛大安寨就是我们的“聚义厅”。梁山好汉的旗号是“替天行道”,“儿童神鹰团”顾名思义都是些小孩子,小玩闹儿,谁也提不出什么“纲领”来,唯一的“纲领”就是一个字──耍!为了召集的方便,使用了一个联络暗号:“gang!──gang!”谁在家中听到这两声喊,就晓得有人约出去耍,立刻起身就去。时间久了父母和哥哥姐姐也都知道了这个秘密,只要屋外面喊“gang!──gang!”就会嘲笑我道:
“外面小伍子又叫你去耍啰!”
我们经常玩的项目一是游泳,二是比剑,三是做游戏。釜溪河从蜀光中学前面流过,在戴家坝绕了一个大弯,又流到了蜀光中学的山背后,那里有一个“金子凼”,修了一条堤坝,在它之前的釜溪河水位得以提高,便于通船。坝上坝下水位落差约有一层楼高,河水流到坝下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瀑布,坝下的河水翻腾起朵朵浪花。我们这些河边生长的孩子,最喜欢从坝上顺水冲到坝下,在翻腾的浪花里嬉戏,自然也免不了喝上几口水。后来一位蜀光中学的同学在金子凼游泳淹死了,我们很长时间不敢去那里游泳,金子凼似乎成了一个禁区。
比剑类似于现在的击剑比赛,不过我们并没有用金属打造的长剑,好在四川盛产竹子,我们把竹子砍下来,削成一米多长的竹竿当剑使用。陈三公子家有些洋派,他打扑克时用英语出牌,也会一点西式的剑术,自然成了我们的教练。我们照他教的方法比划,进攻防守,腾挪闪躲,有输有赢。但徐飞是“另类”,比赛时他从不使用“陈氏剑法”,往往手执长剑(竹竿)像敢死队员似的直直地朝你胸前刺来,让你躲闪不及,我常常败在他的手下。
我们经常做的游戏是“碰球”。若干个人按12345……的顺序排列,1就是“一球”,以此类推。玩法是:某个人也就是某个“球”高喊一句“我的一球碰五球!”排在第5的人必须立即喊“我的五球碰七球!”总之要说出球的数字来而且不能重复,稍有迟缓或重复则被罚唱歌一首。这个“碰球”的游戏要求参与者听觉灵敏、脑子反应快,还是很有益处的。
除以上三项活动外,我们还会随着时令的变换玩一些新花样。四川过旧历年(如今叫“春节”),有一个传统习俗叫“偷春”:不管是哪家哪户种的菜,以及豌豆、瓠豆之类,也不论是谁都可以在夜间去采摘。“偷春”不算偷,只是一种民间习俗,带有很大的相互娱乐的成分,当然采摘太多了也不行。有的人家小气,不愿意让别人“偷”了去,往往在这几天在菜上多浇几瓢大粪,来“偷”的人一伸手不免沾上大粪。我和陈三公子等一帮“小玩闹儿”也偷过春,有时手上也弄得臭烘烘的,只有赶快跑到河里洗干净,免得回家挨大人的骂。
我们家过年只能照山东老家的习俗包一顿饺子吃,我至今仍记得两句北方儿歌:“三十晚上包一宿,大年初一扭一扭。”没有钱买鞭炮,我就跑到山上看陈三公子他们燃放鞭炮:有的蹿起老高,爆炸后放出五颜六色的彩花;有的鞭炮一长串,点着引线后噼里啪啦响好一阵子;还有一种鞭炮我不晓得叫什么名字,放的时候把它放在一个大圆盘子里,点着后犹如蛇在盘子里旋转似的,火花四溅犹如电焊一般……不论是哪一种,伴之而起的必定是我们这些孩子尽情的欢笑声:
“哈哈哈!真好看,真好玩,真巴适!”
蜀光小学在河对岸的东兴寺,离小学不远有一大片橘子林。按当地人的习俗,在橘子林摘橘子吃管饱不要钱,但带走就必须花钱买了,因此我们常到那片橘子林里比赛吃橘子,看谁吃得多吃得快。红红的橘子味道很甜很好吃,我们一个个肚子吃得鼓鼓的,不过也不要紧,对着橘子树撒几泡尿就完事了,农民大叔也不管,以为是给橘子树浇水施肥呢。可惜那时还没听说过有吉尼斯世界纪录,否则从我们中间或许能产生一个世界纪录。
我们那时都还小,情窦未开,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最见不得谈恋爱的青年男女。这和弗洛伊德的“性学说”没有任何关系,那时我们都还不知道“弗洛伊德”这个名字。入夜以后,一些热恋或新婚的男男女女,手牵着手,肩并着肩,甚至搂腰搭背在大街上闲逛,这个时候号称“神鹰”的几个小玩伴就故意从他们中间猛地穿过去,生生把两个一对男女分开了。这种小小的恶作剧我们称之为“一箭穿心”,女的往往被吓得尖叫一声,男的就会斥骂两句:
“瓜娃子,干啥子嘛!”
陈三公子学问大,知道不少古罗马神话故事,他当即回复道:“丘比特的金头神箭把你们射中了!”
那男的嘿嘿笑了,拉着女朋友的纤手说:“那我俩还得要感谢你们几个瓜娃子才得行?”
“对头!对头!”我们几个小玩闹儿哈哈大笑起来。
这些活动都没有那个姓侯的“侠客之子”,只有一项与他有关,就是──
本来不好意思说,写到这里只好老实交代了:偷书。
和别的孩子一样,我在上高小时也迷恋过一阵武侠小说,什么《三侠五义》《江湖奇侠》《七剑十三侠》之类全看过,最后读的是一回足有一本的《三侠剑》。因为没有钱买书,我主要从朋友们那里借来看,姓侯的“侠客之子”就借给我过几本。愈看愈入迷,愈看愈想看,怎么办呢?不知是谁搬出了一句经典:“读书人偷书不算偷!”我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道理,“侠客之子”说他有鼓上蚤时迁偷鸡偷雁翎砌就圈金甲的本领,偷几本书岂不如探囊取物?他自告奋勇领着我们几个跑到自流井街上去尝试尝试,街上有不少书铺子,门面大都小小的,只有一个掌柜或店员,卖的绝大多数是武侠小说。在第一家和第二家书铺都没敢伸手,因为偷书毕竟是丢人的事,万一被抓住了怎么办?还是“侠客之子”胆子大,进入第三家书铺后,他叫我们几个围着他打掩护,自己装作从书架上取书阅读的样子,非常麻利地将一本《鸳鸯奇侠》塞进了上衣里面……
首战成功,暗自窃喜。我们几个照着“侠客之子”的法子也各自偷了一本,当然不是在一家书铺里偷的,小小的书铺一下子丢了好几本书太显眼了,容易被掌柜或店员发现。我们采取的是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概括为八个字:“偷了就跑,迅速转移。”哈哈,小孩子也鬼得很哩!记得我偷的那本是《三侠剑》,正好和我刚看完的那本(回)接上。不过我在偷书的时候心里很害怕,怦怦直跳,以后就“洗手”不干了。除了害怕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的阅读兴趣从武侠小说转向了历史演义,如《三国演义》《封神演义》《东周列国志》等等,这些书图书馆都有,父亲为增长我的课外知识会借回家来让我阅读。
我没敢把偷书的事告诉父亲,只有一天问他:“读书人偷书不算偷,对吗?”
“当然不对!”父亲说。“这原本是鲁迅小说《孔乙己》中的一句话,孔乙己是封建没落时代的旧文人,又穷又迂腐,满口之乎者也,在小说里他的原话是‘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鲁迅小说太深刻了,你现在看不懂,以后长大了我再教你。”
“朋友圈”里的少年,以后的情况各不相同。我只知道陈三公子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北京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系,“小伍子”大学毕业后当上了自贡市科技局的局长,徐非在国防某科研部门工作,由于在“远望号”上监测卫星作出了重要贡献,立了一等功。童年的小伙伴们啊,何时再相聚,一起追忆童年的快乐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