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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5日9时许,市北公安分局杭州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位于人民路某单位办公室内物品被盗,被盗现金1650元以及香烟、皮带、刮胡刀、沉香手串、充电宝等物品。
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发现7月15日1时许,一男子爬窗进入将物品盗走。随后,民警调取了周边视频,又发现了该男子的身影。在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等部门支持下,经综合研判,成功锁定嫌疑人李某某(男,30岁)。
民警通过侦查,掌握了李某某的活动规律,2023年8月4日,杭州路派出所民警经蹲点守候,在嫌疑人李某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受害人的部分物品得以找回。
经审问,李某某对自己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李某某称其平时没有固定工作,经济拮据,看到屋里有东西,窗户也没有防盗网,他就用力拉开窗户后实施了盗窃。盗窃的现金花完了,香烟也抽完了,两条腰带自己留了一条,送朋友一条,电动剃须刀和三个充电宝都放在住处的屋里。目前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10日,单位负责人专程到杭州路派出所赠送锦旗,对警方雷霆出击、破案神速表示感谢。